廉政服務

為因應自114年3月16日起暫停提供財產申報授權服務,請申報人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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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申報人應於申報期限內自行查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應申報財產內容後據以申報。
二、申報人自行查詢之財產內容,仍可透過「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進行網路申報。
三、另申報人亦能自「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下載近年度財產申報資料供申報時之參考,再就申報日之實際財產狀況據實申報。


  • 編修日期:2025/03/05
  • 上稿單位:政風室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