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俗稱瓦斯罐)商品檢測結果![]() ![]() 為瞭解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俗稱瓦斯罐)商品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112年2月間購買10件瓦斯罐進行「品質項目」(包含落下試驗、氣密試驗與耐壓試驗)及「標示查核」檢測,檢測結果全數符合。 標準檢驗局指出,「瓦斯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符合檢驗規定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第三組副組長陳誠章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5 行動電話:0935-885350 電子郵件:chang.che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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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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