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提醒民眾「家庭用壓力鍋」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2024/04/24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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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用壓力鍋是國人廚房經常使用烹煮的鍋具之一,基於衛生與便利性,消費者會選擇在家直接使用「家庭用壓力鍋」燉煮料理。而家庭用壓力鍋如果品質不佳,或使用不當,恐引發危害;鑑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應慎重選購及使用家庭用壓力鍋。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表示,「家庭用壓力鍋」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可進入國內市場,消費者於選購家庭用壓力鍋與使用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相關照片)之「家庭用壓力鍋」商品。
二、 購買前務必詳閱壓力鍋廠牌、型式、工作壓力、可用容量及加熱方式。
三、 使用壓力鍋時,若需加以安裝與組合時,應依說明書組裝指引。
四、 定期清潔壓力鍋排(洩)氣閥孔暢通,以避免壓力鍋內部壓力過大而發生危險。壓力鍋使用後,應依使用說明書正確清洗與放置,以免損及壓力鍋及零組件功能,另外橡膠類零件須依照說明書建議期限更新。
五、 壓力鍋應放置於平坦、穩固及避免兒童觸及之場所使用, 以避免發生傾倒、燙傷等意外情形發生。
六、 使用壓力鍋烹煮食物應於正確的水位範圍內進煮食,請勿超過鍋身標示最高水位;尤其容易膨脹之食物(如豆類)將造成堵塞造成壓力過高危險情形發生,也不可低於最低水位,對於不同種類食物的烹煮,其烹煮量與烹煮時間應依照說明書之說明方式使用,並禁止烹煮以外的用途。
七、 使用壓力鍋時,鍋蓋邊緣有安全孔設計之壓力鍋,使用時該安全孔切勿朝向使用者以免發生燙傷等意外。
八、 加熱時火源不可超出鍋子底部範圍,當壓力鍋開始冒出蒸氣時,一定要將瓦斯關小,只需維持在少許蒸氣冒出之狀態即可,以免鍋內壓力過度蓄積。
九、 使用壓力鍋烹煮食物完畢後,打開鍋蓋時請依照說明書 指示,等待壓力鍋自然冷卻,觀察壓力指示器是否已降下,以確保壓力鍋內已無壓力,才可打開鍋蓋,切勿以不正常方式進行洩壓或冷卻。
十、 壓力鍋正常使用中如出現異常情形時應停止使用,先按說明書指示的方法進行異常情形之排除,如異常現象仍存在,應送廠商維修,切勿嘗試自行檢修或更換零組件。
十一、 使用壓力鍋烹煮食物時應全程在場,並避免讓未成年孩童、年紀大的長者或缺乏使用經驗者靠近與使用,以策安全。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民眾對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在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如外部連結)」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發言人:邱副分局長美珠
辦公室電話:(02)2422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