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529「太陽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規定」,業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以經標二字第10820002350號令修正為「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修正規定,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9/06/04
- 發布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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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太陽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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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太陽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