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國家標準檢驗局 檢測資訊服務平台

:::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熔接濾光鏡之眼睛防護具』、『熔接用防護面具之濾光板』、『非自動變光之熔接用防護面具』、『紫外線、紅外線或工業強光濾光鏡及無濾光作用之眼睛防護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 發布日期:2020/09/04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點閱次數:4366
一.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生效。
二.修正前檢驗標準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 公告函pdf,下載次數:174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