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度量衡技術組工業工程職系技士1名
- 發布日期:2025/03/05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點閱次數:320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工業工程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新北市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一、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機械、電子與化學等領域之專長且有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計程車計費表輪行檢定。
二、度量衡器檢查、檢測業務執行。
三、糾紛鑑定公文辦理及拆表、糾舉案件執行、涉違規訪問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8樓;
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地點: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78號、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87之1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114年3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
職業證照影本。
(3)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20 洽胡小姐。
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