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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太陽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9/06/04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7138

修正「太陽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太陽眼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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