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全身背負式安全帶」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2/17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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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市售「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品質符合標準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各經銷商、五金行、網購平台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5件不同廠牌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進行檢測,結果2件「品質項目」及1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全身背負式安全帶」時,應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並檢視本體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商標、製造日期、警語等資訊;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及使用注意事項。
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之商品(項次3、4),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改正,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項次3),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指出,「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陳列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裁處,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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