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開心炮玩具」購樣檢驗結果
- 發布日期:2011/03/04
- 發布單位: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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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開心炮玩具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及CNS 4797-2「玩具安全(物理性)」等系列標準,查核「中文標示」及檢測「物理性」項目,另就民眾所關切該玩具於爆破時產生聲響所產生之噪音危害,參照國際玩具安全標準ISO 8124-1實施「噪音測試」項目,結果13件樣品噪音檢測值介於102.9~106.5分貝之間,均低於125分貝之限量值要求;另「中文標示」有9件不符合規定,主要不符合情況包括未標示製造商資料、適用年齡、警告標語及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等資訊。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檢測「中文標示」不合格玩具商品,倘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嗣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中文標示未依規定標示完整者,業者應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提醒家長,因「開心炮」玩具主要內容物成分為碳酸氫鈉及檸檬酸等化學品,如經爆開,噴到兒童眼睛,仍具危險性,該局呼籲廠商應標示『警告:勿在室內或靠近眼睛與耳朵處使用;請勿朝向人體丟擲,不可置於口袋中。』等警語,以提醒小朋友或家長注意。為確保兒童使用「開心炮」玩具安全,該局提醒家長於選購「開心炮」玩具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2) 認明有貼附「商品安全標章」之商品再行購買。
(3) 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攝入有害物質,危害兒童健康。
(4) 勿在室內或靠近眼睛與耳朵處使用,請勿朝向人體丟擲,不可置於口袋中。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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