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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要申請初次檢定?何時要申請重新檢定?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

  • 發布日期:2023/08/21
  • 發布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618

1.初次檢定: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於製造出廠前或輸入時應申請初次檢定;申請人為領有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者。但情況特殊,經檢定機關(構)同意者,得為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
2.重新檢定:經檢定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其所有人或持有人於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屆滿前或經修理、調整或改造後,應重新申請檢定;否則不得為計量使用或備置,亦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申請人為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