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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第6條第1項規定標示國曆或西曆之製造年月或年週,可否將其標示為「製造年日」?【第6條】

  • 發布日期:2023/10/05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717

不可以。業者應將「製造年日」調整為「製造年月」、「製造年週」或「製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