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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電腦螢幕」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3/02/01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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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電腦螢幕已成為大眾使用之熱門商品,家庭、辦公室、以及大眾公共場所,均被廣泛運用做為廣告及資訊顯示等用途。近年來電腦螢幕技術日趨成熟,尺吋越來越大,其價格亦日趨親民,消費者可選擇性也越來越多。為確保消費者選購市售電腦螢幕之安全性,本局隨機購樣共計10件商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外觀及內部構造比對」計1件不符合規定;「標示查核」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不符合商品處置如下:
「外觀及內部構造比對」不符合計1件(項次8)未涉及基本設計變更,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申請核准,屆期未改正者將廢止該型式商品之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電腦螢幕」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電腦螢幕」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如附圖例)之合格商品。

承辦單位:第三組副組長陳誠章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5  行動電話:0935-885350
電子郵件:chang.che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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