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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家標準檢驗局 檢測資訊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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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點表RI-04-1、表RI-07、第三點表RI-06、表RI-08、第四點表RI-05-1、表RI-05-2、表RI-09、第五點表RI-10,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4/02/05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點閱次數:2007
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點表RI-04-1、表RI-07、第三點表RI-06、表RI-08、第四點表RI-05-1、表RI-05-2、表RI-09、第五點表RI-10,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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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公文及附件pdf,下載次數: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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