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1070904 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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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商品退運及銷毀作業程序」部分規定

  • 編修日期:2019/07/26
  • 上稿單位:基隆分局化工產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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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