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修正「手動燃氣閥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產品名稱及驗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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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公告



98.7.24經標三字第09830004720號



主旨:修正「手動燃氣閥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之產品名稱及驗證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第4條第3項。



公告事項:本局96年11月26日公告實施之旨揭「手動燃氣閥」自願性產品驗證,其產品名稱修正為「燃氣台爐開關閥」;驗證標準修正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燃氣台爐開關閥實施自願性產品驗證明細表」。







局長 陳介山

  • 編修日期:2018/04/09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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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