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機械類之電動手工具商品為商品驗證業務委託之驗證類別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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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99.12.6經標三字第09930011070號
主旨:公告機械類之電動手工具商品為商品驗證業務委託之驗證類別及項目,並自100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依「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
公告事項:
一、如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業務委託之驗證類別及項目明細表」。
二、申請成為旨揭商品項目之商品驗證機構須具備該類產品檢測領域指定試驗室之認可資格。
局 長 陳介山
- 編修日期:2018/04/09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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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