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汽車用輕合金盤型輪圈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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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擴增檢驗直徑超過18吋且26吋以下部分,自110年5月1日起實施;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者,自110年5月1日起本局不再核發本局印製之商品檢驗標識

  • 編修日期:2020/04/09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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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