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告

為確保嬰兒居家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公告「斜躺搖籃」為應施檢驗商品,自111年1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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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嬰兒居家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公告「斜躺搖籃」為應施檢驗商品,自111年11月1日起實施

讓嬰兒安心成長是每個父母的心願,有些父母會使用斜躺搖籃(俗稱安撫椅或安撫搖椅)讓嬰兒保持斜躺姿勢安撫哭鬧的嬰兒,不過近年歐美通報多起斜躺搖籃造成嬰兒窒息或翻身摔落的意外事件,為確保斜躺搖籃品質符合標準要求,避免危害嬰兒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自111年11月1日起實施,對該類商品品質進行把關。

標準檢驗局表示,斜躺搖籃商品,並不適合提供嬰兒睡眠使用,嬰兒睡覺應安置在堅固、平坦的床上,以免增加窒息或跌落之風險,此外,使用斜躺搖籃時應確實使用束縛系統,不應讓嬰兒在無人看管、不受約束或添加被褥材料的情況下使用。

標準檢驗局說明,「斜躺搖籃」檢驗標準為CNS 15982「兒童照護用品-斜躺搖籃」,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雙軌並行,自實施檢驗日起,進口及國內產製該商品,皆須完成檢驗程序,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進入國內市場上銷售。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市售「斜躺搖籃」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檔)之商品,使用時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之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且於使用「斜躺搖籃」或「嬰兒床」等產品時,應建立正確使用之觀念,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斜躺搖籃」商品,係供照顧或安撫無法自行坐立嬰兒之嬰幼兒照護用品,並不適合提供嬰兒睡眠使用,使用時應確實調整適合嬰兒尺寸之束縛系統,不應讓嬰兒在無人看管、不受約束或添加毯子、枕頭、被褥材料及其他物品的情況下使用。嬰兒於「斜躺搖籃」中入睡後,應立即轉移到具有堅固、平坦表面的安全睡眠環境 (如:嬰兒床),讓嬰兒應保持以仰臥姿勢睡覺。
(二) 使用「嬰兒床」時,父母和看護人應僅使用合身的床單,避免在嬰兒床內部周圍加裝防撞保護墊,以防連接繩纏繞嬰兒,或保護墊掉落造成嬰兒窒息。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代理局長翰璋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hc.hsieh@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 @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科員許瓊文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05-286250
電子郵件:Louies.Hsu@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2/10/20
  • 上稿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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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