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提醒您!具鋰電池商品充電的注意事項點閱:5140隨著科技進步二次鋰電池已被廣泛使用,且其容量及功率皆逐漸增加以滿足消費者需求。需注意的是鋰電池內部具有高活性化學材質,具鋰電池商品在快速充電過程中容易產生高溫,可能導致電池自燃、爆炸起火等風險。基於商品使用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將「二次鋰電池」列入強制檢驗商品,以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 消費者在追求更高容量電池的需求及價格考量時,應多加瞭解鋰電池相關安全知識,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提醒您具鋰電池商品在充電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使用具鋰電池商品前,應認明鋰電池本體標有「商品檢驗標識」。 二、充電時應使用原廠且無破損的充電線,避免周圍有易燃物品,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三、應避免在密不通風的環境進行充電,防止鋰電池過熱情形發生。 四、充電過程中若發生冒煙或異味,應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鋰電池自燃、爆炸等情形發生。 五、應避免一邊充電一邊使用的情形,且如長時間不使用,應將鋰電池取下,避免降低使用壽命。 六、應避免在夜晚睡覺或長時間無人看管時充電,鋰電池充飽應儘速移除電源,以避免鋰電池過熱膨脹。 七、應避免鋰電池遭受撞擊、擠壓、跌落或短路,鋰電池外觀如已有膨脹或破損情形時,應避免繼續使用。 若有任何相關問題,可電洽臺南分局斗六辦事處(05)532-238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發言人:蔡副分局長宗訓 辦公室電話:06-3459108 行動電話:0921-615216 電子郵件:hsun.tsai@bsmi.gov.tw 承辦單位:斗六辦事處蕭秘書水來 辦公室電話:05-5322384 行動電話:0922-087182 電子郵件: sl.shiau@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方秘書冠權 辦公室電話:06-3459107 行動電話:0928-160883 電子郵件:chuany1.fang@bsmi.gov.tw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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