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手機保護殼」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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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手機保護殼」檢測結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111年第1季於各網路商店、量販店、大賣場及零售商店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30件「手機保護殼」商品進行「塑化劑」含量檢測,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另「中文標示」查核結果計12件不符合規定。

根據國際科技網站 TechCrunch 依據市場研究機構 Influence Central 最新發表《Kids & Tech: The Evolution of Today’s Digital Natives》(兒童與科技:現今數位時代的演變)調查報告,兒童擁有第一隻智慧型手機的年齡已經降到10.3歲,兒童坐車時使用智慧手機比例約45%。考量手機保護殼屬手機配件,兒童使用手機時與手機保護殼接觸頻繁,且因鄰苯二甲酸酯塑化劑屬環境荷爾蒙,恐會造成男童雌性化、女童性早熟,為維護兒童接觸手機保護殼時之安全性,遂進行此次檢測計畫。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塑化劑」含量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檢測;「中文標示」則依據「商品標示法」查核。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塑化劑」含量:全數符合標準規定。
二、中文標示:查核結果計12件(項次1、2、6、8、9、11、18、24、25、26、27、30)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產地、材質或數量未以正體中文標示(項次1、6、18)、未完整標示製造商資訊(項次1、9、11、24)、未標示商品原產地(項次2)、未完整標示進口商資訊(項次1、8、11、24)、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質及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項次1、24、25)、未標示製造日期(項次1、11、18)、應標示事項皆未依規定標示(項次26、27、30)等。

標準檢驗局說明,「手機保護殼」非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中文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理。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手機保護殼」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注意是否貼附中文標示,並詳細閱讀商品標示內容。
二、選購時請檢視手機保護殼之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及進口商之名稱、電話、地址、商品原產地等。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代理局長翰璋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hc.hsieh@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科員許瓊文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05-286250
電子郵件:Louies.Hsu@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2/12/29
  • 上稿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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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