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本局第六組約僱技術員徵才報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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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  稱:技術員(職務代理)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新北市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 具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4.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工作項目:
1. 協助科技專案計畫開會與文書整理工作。
2. 協助辦理檢測技術一致性會議資料彙整工作。
3. 其他相關綜合性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電氣檢驗大樓)。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第六組電氣科吳昌圖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2年4月12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86488058轉分機259吳昌圖先生。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六組約僱技術員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僱用期限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行解僱(本缺為考試分發缺)。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36,316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 編修日期:2023/03/30
  • 上稿單位:人事室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