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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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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兒童雨衣」檢驗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2/04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231

  為確保「兒童雨衣」符合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國內販售通路隨機購買55件不同廠牌/型號之兒童雨衣,依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及CNS 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及拉帶」檢驗「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重金屬」及「連頸帽及頸部之繩帶及拉帶」等品質項目,另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品質項目」11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19件不符合;「中文標示」20件不符合。
  不符合商品之處理方式,標準局說明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已依商品檢驗法依第63條之1第1項,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等,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兒童雨衣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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