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31機械類商品指定試驗室特定規範
- 32修正「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33應施檢驗水泥商品檢驗作業程序
- 34修正「應施檢驗水泥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35應施檢驗太陽眼鏡或太陽眼鏡鏡片如屬漸層式濾光鏡,其濾光鏡分類號碼得跨二連續分類號數標示,惟不得跨標示至最大號數四(屬特殊用途之深色太陽眼鏡)。
- 36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
- 37訂定「應施檢驗塑膠地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 38再生能源憑證申請及管理作業程序
- 39修正「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40修正「應施檢驗電動削鉛筆機等二十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1修正「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2訂定「應施檢驗耳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43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44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
- 45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