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規
- 91訂定「應施檢驗安全護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一日生效。
- 92訂定「應施檢驗桌邊掛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一日生效。
- 93訂定「應施檢驗家用遊戲圍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一日生效。
- 94訂定「應施檢驗兒童椅及凳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一日生效。
- 95訂定「應施檢驗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
- 96訂定「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
- 97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 98訂定「應施檢驗熱浸鍍鋅鋼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9訂定「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 100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
- 101離岸風力發電技術規範指導審議會設置要點
- 102訂定「應施檢驗椅上架高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一日生效。
- 103嬰兒用浴盆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04修正「應施檢驗儲備型電開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應施檢驗貯備型電開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5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評鑑費,其評鑑作業核計日數,以實際至受評鑑場所或以遠距方式評鑑作業日數核計。本發布令自即日生效,並同時廢止本局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經標五字第O九三五OO二五八三O號令。